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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8-14 22:36:59  点击:3413  属于:工作动态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力聚焦营商环境领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统一部署,中共高安市纪委、高安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全市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市公职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

  三、整治时间

  2020年8月-9月。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直接经商办企业、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投资入股、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年8月份开始,9月份基本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12日-8月15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16日-8月27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28日-9月8日)。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9日-9月20日)。

  六、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5-12388 或0795-5215200

  七、违纪款上交银行帐号:有关违纪款主动上交廉政专户(账户名称:高安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83101040010814--05)。

  中共高安市纪委

高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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