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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04-09 09:57:59  点击:2804  属于:巡视巡察

  中共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0日至9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15日,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巡察,共指出了我局党委在履行核心职能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迅速在城管系统推进整改工作,截止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扬尘污染治理还有短板,对车辆带泥上路问题整治不严问题。一是我局余土中队已督促相关工地规范建设,按要求设置冲洗设施,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做好清洁清洗。二是余土中队制定了车辆撒漏台账和案卷,将加大渣土车辆运输管理的力度,严防沿途尘土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对查处的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到位。

  (二)关于城市少数环境卫生设施建而未及时投入使用,对市民生活造成不便问题。一是我局环卫处积极主动联系瑞阳新区管委会和路灯管理所,协调解决瑞阳新区学府公园旁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用水、用电问题,自筹资金7000余元于7月29日通水通电。二是在协调水电问题的同时,积极聘请中转站管理人员,做好前期业务培训,确保按时上岗。

  (三)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进展缓慢,履行监督责任不严问题。一是目前我市所有生活垃圾100%运往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二是至2020年底,全市10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全市所有行政村都有保洁专业队(与长效管护队伍合并),专行专业运行。四是全市所有垃圾统一转运,由首创环卫公司负责运营。

  (四)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滞后,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行了“两种模式”,一种是市场化服务外包,去年12月24日开标,范围是锦河以北、瑞阳大道以南,涵盖瑞州街办10个社区,覆盖户数29000多户,另外一种模式是自己组织实施,由高安垃分中心指导、督促、考核,由街办组织社区开展,其中筠阳街办覆盖9个社区11925户,瑞阳新区覆盖2个社区3392户,70个垃圾分类亭于去年12月13日招标后统一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牌由各社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作布置。二是我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有4万多户,人口近15万。现已配置垃圾分类智能设备38台,垃圾分类车辆37辆,发放家用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8万多个,规划建设垃圾分类亭230多座。

  (五)关于污水管网治理还有不足,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我局污建办已完成薛家山路(福康彩虹城段)截污管网工程,在该处直排口处进行截流,沿薛家山路向南布置截污管网,与现有筠西二期污水管网连接,建设长度约0.3公里,将有效解决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

  (六)关于向下属单位下达经济任务问题。一是我局从局班子着手,召开局班子会议,局党委就下达年度收费指导性计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思想源头上落实整改,局党委不再下达年度收费指导性计划。二是局党委就下达年度收费指导性计划问题已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七)关于行政执法重处罚、轻整改问题。一是我局公用事业股今后将严把绿化设计关,项目报备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确保绿化质量。二是加强绿化施工过程中将加强监管,确保事中监管到位。三是验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落实,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按设计要求整改到位。

  (八)关于对城区二轮载客摩托车的管理重收费、轻管理问题。一是我局市容股已加强与执法中队的沟通联系,确保二轮载客摩托车登记信息互通,还制定了《高安市城区二轮摩托车停车管理办法》。二是各执法中队已加强对“黑的”的监管力度,抓到“黑的”后从重处罚并常抓不懈,力争杜绝城区出现“黑的”。三是执法中队日常巡逻将加大对二轮载客摩托车司机的教育管理,督促司机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出现聚众打牌、赌博的现象。

  (九)关于行政处罚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过于随意,优亲厚友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我局已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行为规范,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裁量处罚范围,严明工作纪律,并自查自纠,杜绝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二是余土中队将加大渣土车辆运输管理的力度,严防沿途尘土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对查处的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到位。

  (十)关于暴力执法现象仍然存在问题。一是我局已按工作规定,严肃处理暴力执法人员,并以作风纪律整顿为契机,严明执法队员工作纪律,并自查自纠,杜绝暴力执法现象。二是教育执法队员不得以管人者自居,不得对违章者不尊重,要突出以人为本,体现管理就是服务,以此来杜绝暴力执法现象再次发生。

  (十一)关于无证执法现象较为普遍问题。一是我局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已为各中队发放办理执法证43个。二是在目前执法证人员不多的情况下,每个中队合理分配有证的执法人员带队,要求每次执法都必须有执法人员带队。

  (十二)关于行政执法案卷不完善问题。我局行政执法室已完善相关执法案卷,今后将加强案卷制作的检查,并要求执法人员不得再疏忽大意,严格按照流程办事及制作案卷,把当事人签字确认工作落到实处,严厉杜绝再出现此类问题。

  (十三)关于工程监管不严格,存在管理漏洞问题。一是我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制定印发了《市政工程管理落实细则,》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管。二是严格核查工程项目的票据,认真按程序组织项目据实报账。三是及时对接项目经理,统计项目工程盈利等相关数据。

  (十四)关于无文件依据强制收取广告公司保证金问题。一是我局为规范店面招牌,约束广告公司严格按要求制作施工,规定有意参加店招制作的广告公司到我局登记并缴纳1万元押金,由于实际操作过程中,商家不配合广告公司,此项措施的成效不大,广告公司缴纳的1万元押金已全部退还。二是我局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简化审批流程,为企业发展减负。

  (十五)关于擅自提高占道费收费标准问题。一是我局超标准部分10元/辆的牌照工本费已按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整改到位。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许可标准落实。

  (十六)关于无文件依据公费培训、旅游问题。一是我局为激发干职工使用学习强国APP的积极性,在宜春明月山景区发布学习强国积分满2500分免费游明月山的公告后,局党委研究决定,学习强国2500分以上的同志由单位提供经费600元/人到明月山开展活动。二是局党委已认识到擅自决定单位提供经费到明月山开展活动的错误,今后将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到位,规范公费培训、旅游的行为。

  (十七)关于超标准配备办公用品问题。一是经查,2016年至2018年超标准的4台电脑用于项目股、财务股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使用。二是我局针对超标准购置的办公设备的问题,已按照标准在全局各科室进行了逐一排查清理,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今后购置办公设备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以及使用标准落实。四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杜绝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十八)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超标准报销高铁一等座的人员费用已退回财务。二是我局已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凭证审核时严格把关。三是加强对干部的廉洁教育,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

  (十九)关于违规领取补助问题。一是园林处已责令相关人员将领取的伙食补贴全额退回单位,财务室已收 1100元;路灯所4名正式人员已退回加班补助。二是我局对违规现象已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已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将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经费报销内控管理,要求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三是进一步严肃纪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不断严肃财务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助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助发放工作规范长效有序。

  (二十)关于大宗采购、项目施工无合同协议问题。一是经核查票据,该文化广场LED维修项目是2017年的项目,因凤凰湖广场升级改造现该LED屏已拆除。二是我局今后大宗采购、项目施工将严格按施工项目要求,完善资料。

  (二十一)关于附件与项目实际不一致问题。一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市政工程管理处及时进行了全面的原因查找,将相关票据进行核实并立即进行了整改。二是在全体人员会议上对此事进行了通报,提醒大家高度重视,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针对下一步的财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票据的报销程序,规范了财务管理的步骤。

  (二十二)关于城管局机关工作人员、外单位人员参加园林处学习培训问题。园林处已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规范公费培训、旅游的行为,今后将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到位。

  (二十三)关于以协会名义参加学习培训问题。一是园林处立即对2018-2019年度外出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外出学习培训。二是将严格落实外出学习培训报批制度,明确今后以协会名义组织的学习培训,必须经班子会研究并报上级领导批复同意后,方能参加学习培训活动。

  (二十四)关于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破坏城管队伍形象行为屡屡发生问题。一是我局已对查实的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二是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是请休假必须有假条存档,严格考勤,坚持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二十五)关于落实重大人事调整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有欠缺问题。我局将在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研究上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决策问题入手,主要领导不再率先表态、定调,特别是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先听听其他成员的意见,综合最佳的意见进行表态。

  (二十六)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委研究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问题。一是我局局党委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去谋划党建工作。二是把党建工作牢记在心,真正把心思用在党建工作上,把精力花在干事上,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大事不误、小事不漏。三是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对各支部的督促指导,高质量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七)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结合城管职能职责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我局将加大学习频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如读书班、党员学习会等,组织干职工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论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等城市治理理念。二是通过“学习强国”、理论中心组学习、志愿服务、文明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有关讲话精神。三是按照《市直单位部门(园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二十八)关于发展党员有欠缺问题。一是物业中心党支部2020年己确定一名发展对象,两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今后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十九)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我局机关支部部分党员提前缴纳的党费已退还,同时已督促其他党支部自查整改类似问题。二是今后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党费缴纳工作,按时按月足额缴纳。

  (三十)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一是我局党委成员将统一思想,在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环节上,放下身段,丢开面子,直奔问题。敢于自找“病灶”“揭短亮丑”,敢于“向我开炮”“面对淋漓的鲜血”。二是会摆正位置,放平心态,虚心接受,不能话讲不透,不能记仇,更不能拿“共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让参会者听出压力,激发动力,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三十一)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我局机关党支部已立即自查2018-2019年度支委会会议记录,明确并追究遗漏会议记录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并完善相关会议记录。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督查党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今后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严格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并定期召开支委会,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支委委员核对会议记录后并签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5283405,邮政编码:330800,电子邮箱:ycgacgj@163.com。

  中共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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