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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11-15 09:20:16  点击:2760  属于:巡视巡察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1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7日,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一把手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机构。为推进整改落实,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卫健系统各党组织书记及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三是就扎实做好系统内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认真开好这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征求了党委班子成员、各有关股室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建议纳入整改方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按各自职责与分工逐一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自我批评中做到勇于解剖自己,相互批评中做到坦诚相见,体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辣味。

  (三)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对巡察反馈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根据职能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与所属股室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每一项整改事项落实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为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改出成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违规发放补助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督促相关人员及时上缴违规款,经核实,2019年整改未到位的部分人员补助已陆续收回。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存在纸面整改的问题。①按照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情况重新调整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2021年7月15日印发《关于2021年市卫健委调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并做到每位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已落实到位。②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切实督促好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党建任务。③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做好民营医院党建工作。

  (三)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①每月开展思想理论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每人分发学习笔记本,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②通过座谈,调研,提问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并将督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①每月定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做好学习笔记。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并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①定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部署,提高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②明确意识形态领域的分管领导,并进行不定时督查。③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考核内容。

  (六)关于过度治疗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①研究制订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的有关规定。2021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的通知》(高卫医字[2021]11号)文件,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医疗机构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症、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②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处方审核和点评工作,为充分发挥药师作用,重点加强国家监控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使用情况监测。③组织开展了专门督查。派出专家组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全市通报,并给医院下发整改通知单。

  (七)关于分级诊疗制度尚未完全形成的问题。①认真学习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建设分级诊疗体系。②积极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邀请专家来医院指导坐诊,进行学术交流,分享临床经验,增强医务人员知识和经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八)关于院后转运管理有漏洞的问题。①对社会上营运的车辆(俗称“黑120”)纳入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平台监管范围统一管理,建章立制,并向社会公示。2021年5月21日,经委班子会研究,同意设立“高安市筠州急救转运站有限公司(高安市筠州第六急救站)”,经向市场监管注册申请、固定场所、核验人员资质、车辆配备、向发改委申请收费依据和标准,于2021年7月25日验收通过,将其纳入高安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管理。②发现“黑120”非法营运,将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③如发现医院有医护人员勾结“黑120”非法营运,将对医院进行整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九)关于统筹谋划工作缺乏前瞻性的问题。①根据健康中国行动方案,结合“十四五”健康高安规划要求,每年制定健康高安工作要点。2021年7月15日印发了《2021年高安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高卫综合字[2021]3号)。②利用5.12国际护士节、8.19医师节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庆祝。2021年4月2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百名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2021年7月20日印发了《关于推荐评选全市优秀医生的通知》,对优秀医生、护士进行表彰通报。

  (十)关于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保基层正常运转能力不足的问题。①积极争取市政府重视支持。主动与市财政协调,联合下发《关于预拨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高财社[2021]83号、118号、161号)。②争取基本公卫等配套经费按上级要求落实配套到位。③积极与医保对接、主动做好协调工作。

  (十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过于随意的问题。①加大对执法查处案件的监督检查力度。②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对同一违法属实,坚决按“一把尺子”量到底。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江西省卫生计生公共场所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了多次的集中学习,对执法案件进行了一次抽查评比,今年以来对个人处罚3000元以上或单位处罚2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2次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③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廉洁公正执法。

  (十二)关于以罚代管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①加大对执法局依法检查的监管力度,分管领导带领法监股的人员对执法局的执法案件进行随机抽查,查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适用的处罚标准等。同时,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座谈,调查了解以罚代管现象。②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政策,争取财政保障,确保执法局执法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③既要执好法更要服务好。注重执法检查的技术服务指导,帮助一些医疗卫生单位依法依规从业,提高管理水平。

  (十三)关于对无证行医现象取缔不力的问题。由于城市扩张建设造成原农村村卫生室变成现在城区卫生诊所,致使医疗监管存在不到位现象,抽调执法局、基层卫生股、医政股、中医股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39家村卫生室逐个进行排查、核实和处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督促执法局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规范村卫生室的诊疗行为,强化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医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一流的乡村医生队伍,为全市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十四)关于付款凭证不合规的问题。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为做好防疫抗疫,支付个别酒店隔离费用确实存在未附单价合同协议情况,今后将加强审核,严格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五)关于应收款追缴不及时的问题。已与市医保局联合下文(高医保字[2021]11号),对我市2019和2020年的建档立卡人员医疗补充保险进行了清算。

  (十六)关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2019年市红十字会按宜春红十字会下达的培训任务,培训了红十字救护员44期,共2197名,全年授课费于年底一次性支付,所有师资由宜春市博爱救护服务中心派往,没有在服务中心支付授课费,而是由委托方(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支付,授课费实际为全年授课收入,如果按月支付的话,每个师资的授课费并不多,年收入均未达到上交个税标准,所有人员都做了全年个人纳税申报。所以经双方协商,所有师资不存在支付时扣除个人所得税,而在2020年上半年个人进行个税汇总清缴。

  (十七)关于超标准收取疫苗金卡款的问题。①市疾控中心在7月27日已如数退还2019年至2020年超标准收取各乡镇卫生院疫苗款。②市疾控中心召开干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规范疫苗收费标准,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十八)关于违规发放下乡补助的问题。①加强相关文件学习,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行为。②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将违规领取的下乡费如数退回本单位,并自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已停发下乡补助。

  (十九)关于超额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党委召开班子会要求基层卫生股协助财务审计股负责对超审批部分绩效进行追回,7月30日已下达整改通知,现基本整改到位。

  (二十)关于监管执法不敢较真碰硬的问题。安排分管领导带领法监股的人员对执法局的执法案件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同时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座谈,调查了解监督执法情况,要求执法部门加强学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被监督单位一视同仁,规范执法。

  (二十一)关于服务基层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主动担当意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基层和办事效率,做到能为群众办的立即办,不能办的做好解释工作。

  (二十二)关于乡村医生补助发放不到位的问题。根据考核结果及时督促有关乡镇卫生院按要求拨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二十三)关于班子成员间团结协作不够的问题。①党委及时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②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③增强全局意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④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工作上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团结协作意识。

  (二十四)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强化党建意识,把党建与干部队伍、人才队伍、业务提升等工作相结合,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以党建工作推进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开展。今年上半年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

  (二十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发展党员培训、严把入口、落实责任等措施,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提升党员发展管理科学化。2019年市疾控中心党支部、血防站党支部、耳鼻喉医院党支部预备党员党员转正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在7月底已完善到位。

  (二十六)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①2021年7月13日组织人员到各支部开展了督促检查党费收缴情况,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做好提醒教育工作;②7月2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高卫党发[2021]21号)文件;③7月26日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党支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行立改,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二十七)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①制定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2021年4月16日印发了《2021年度市卫健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②深入调研,对重点业务股室、二级单位、乡镇卫生院等重要廉洁风险点岗位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公职人员在编不在岗、违规经商办企业及自制药品收费问题专项清理工作;③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廉政纪律教育,推进清廉卫健、清廉医院建设。委党委书记与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委机关股室负责人、委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21年度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医务人员与医院签订了《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承诺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使之形成常态化。

  (二十八)关于运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①梳理本系统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2021年6月26日下发了近年来查处的部分有关医疗卫生领域典型案例的警示通报。②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争做清廉卫健守护人”演讲比赛、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课、认真学习典型案例通报,举一反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③系统内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党纪条规学习,开展好警示教育,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二十九)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扎实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对每个班子成员对照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杜绝了对照检查结合实际不紧的现象。7月15日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得认真、严肃、庄重,做到了讲真话、说实话、领导干部到党支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进行揭短亮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十)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问题。①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②认真把握标准和原则,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③严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纪律,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在召开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已补齐完善党员民主评议表,确保登记表等材料信息保存完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5297558,邮政编码:330800,电子邮箱:dflzjs7558@163.com。

  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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