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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11-15 09:20:16  点击:2399  属于:巡视巡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5日,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在接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条认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

  (二)迅速行动,坚决落实。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讨论,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印发全局,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涉及的4个方面36个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督促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加紧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三)建章立制,务求长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整改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通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未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查找不足,明确推进整改的措施,推动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关于整改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开展了“回头看”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印发全局学习。

  (三)关于整改成效不很明显,存在边改边犯、就事论事整改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每周考勤情况于次周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围绕强化行政管理措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等,落实工作责任,使全体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四)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安排》,各班子成员带头学。二是定期开展督查,检查读书学习笔记,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宣传功能,制作简报,装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来营造食药安全宣传氛围。二是扎实做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无证经营餐饮、销售“伪劣、假冒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中药材市场、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三是狠抓日常监管。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网络餐饮“食安封签”、肉食品市场秩序“零点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店经营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充分运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各种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分局、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对不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开展学习教育,实行日常学习情况统计通报机制,采取适时统计、周汇总、月通报、季打分,对各学习组织注册率、参与度、人均积分等指标进行统计通报。日常通报情况作为平时考核打分依据,计入半年和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结果。

  (七)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仍留有死角的问题。一是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及时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会议,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签订责任书,明确乡镇(街道)及相关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了创建的责任清单,制定了创建量化表。落实食品安全“三方共治”,强化、乡镇(街道、场)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突出职能部门的法定监管责任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制。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安办的功能机制。对农村食品、红白喜事集体用餐安全监督落实报备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功能,实行一村一员信息报告制度。对操办红白喜事集体用餐超过5桌的及时向市食安办报告。并做好备案登记。三是加大校园周边流动小摊贩的管理力度。市食安办联合城管、乡镇食安工作者联合对校园周边流动小摊贩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对无备案无登记的小摊贩一律查处,并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八)关于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市战略引领不够,落实指导不力,部门联动缺乏的问题。一是多形式、多范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二是及时上报市政府,协调财政局,争取知识产权、江西名牌产品等奖励落地,切实落实惠企奖励政策。

  (九)关于推进改革内生动力不足,机构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力量,深入推进改革。结合专业化监管执法需要,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执法人员,强化改革内生动力,从而进一步充实执法稽查队伍;大力配合上级部门深化综合执法,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探索建立上下联动、调度有力的执法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二是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调整职能。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根据权责清单梳理职能,有效整合明确分工,精简职能相近、交叉的机构,实现股室职能和人员配置的科学化、规范化。统筹好各职能股室的日常执法检查,着力加强重点业务股室协作机制,形成由一个股室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的联合检查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各项检查,杜绝多头执法,促进股室融合。

  (十)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办证流程。根据上级文件放管服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药品审批权限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已全部下放到了分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分局登记业务指导和督促,加快办证、办照的工作效率,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确保分局出证时间达到上级要求。

  (十一)关于市场监管重执法、轻服务问题仍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召开座谈会,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组织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积极探索出台“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十二)关于市场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相促进的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出台的《免罚清单》,准确把握法治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二是加快执法稽查大队的队伍建设,实施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十三)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根治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以迎检为目的,办事让群众满意。三是对冷链食品排查和规范化管理,基层分局敷衍上报数据的问题,食品流通科及时进行了解,进一步规范数据报表的真实性。

  (十四)关于违规发放补贴补助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有错必纠,及时整改。把用现金方式发放给职工的公积金全部在2021年5月份津贴发放中逐一补扣并补缴到市住房公积金办,同时立即停发违规补助。二是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对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完善单位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补贴补助发放规定,无依据不得发放,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五)关于侵害群众利益仍有发生,办证收费、执法索拿卡要、接受吃请、收受香烟等违规违纪行为仍未完全杜绝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分局办理证照的业务指导。二是要求分局及业务科室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三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奢侈浪费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关于在全市下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中实行公务接待餐券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新要求实施。二是严格公务接待程序。办公室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公务接待,要求及时提交公函,并对菜品数量、用餐人数进行审查,超过标准的不予批准。三是加强监管监督。单位纪检人员定期对公务接待记录进行调查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接待根据情况要求其进行退钱、不予报销等整改,并将调查结果通报全局。

  (十七)关于多头执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一是按《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加强执法办案机构的横向纵向的沟通,明确责任分工,贯彻“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加快推进综合执法队伍整合运作。二是加快执法改革进度。药品执法全部由分局承担,科室承担监督管理协调工作。

  (十八)关于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程序不合法、法制监督不严格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对新修改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二是依托《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案管系统自动编制立案号,督促办案机构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案管系统。三是完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四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力度,从严把关,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五是加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2021年本)》等自由裁量规定的参照执行,合理、合法、科学地审理,把握自由裁量尺度。六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情况汇总、分析,对相关问题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按照情形,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权限,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十九)关于执法监督廉政风险大,罚缴分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执法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及财政纪律教育。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除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到指定银行上缴国库。

  (二十)关于财务监管不够严格,开支不合理的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的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实际支出报销相关费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财务核算和监督作用。二是严格落实经费支出事前审核,由科室长、科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对支出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十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规定入账管理,使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加强以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单位的财政文件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三是班子会研究决定,基层分局店面和办公用房由分局自行按规定招租和管理。出租资金全部上交市局财务统一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参与监督。

  (二十二)关于公车管理留有死角的问题。一是机关7辆公务车全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其中机关6部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规定统一派车,另一部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专用车由局执法大队安排使用自行管理。二是认真按照《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使用管理和停放制度》文件规定落实。

  (二十三)关于项目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规范进行项目实施、监管。二是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按规定招标、议标。局办公场所水、电、安全设施等零星维修工程因点多、零散、资金数额较小,在坚持市场价格、依法依规、双方自愿原则下,研究议标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二十四)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振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带头静下心、沉下身多研究、多思考工作,坚持想大事、抓大事,在更高层次上对全局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考虑。二是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广泛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努力进行有针对性、操作性、推广性的工作创新。确保创新在提高工作质效的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作用。

  (二十五)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通过党组会定期听取党建+业务推进情况,将党建+业务工作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做到党建与市场监管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党费收缴的要求,按月收缴党费,按要求填写“党费收缴登记本”和“党费证”。

  (二十六)关于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保质保量完成。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二十七)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按时讲党课,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记好笔记。

  (二十八)关于党支部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开展好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开展支部党建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一次督导,通过建立党建工作台帐定期调阅审查机制、组织观摩学习、指导帮助等措施促使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道路。

  (二十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合规,干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层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二是完善选拔任用制度。严格依照程序,抓好干部推荐、考察环节,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并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了解干部情况,并形成考察意见。三是把好决策关。在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时,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职数的设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党组会,没有经过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监察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三十)关于轮岗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座谈,全方面多角度了解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完善轮岗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通过一对一交谈突出干部轮岗交流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性,营造轮岗活动“组织支持、单位重视、干部认同”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制度保障。坚持需求导向,同时兼顾公平。在岗位需求、人岗供求摸底环节上,注重大局,统筹考量岗位,确保人岗相适;同时做好跟踪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期规划,探索创新轮岗方式,畅通职级晋升渠道,通过干部轮岗互动,调动积极性,发挥主体作用。同时做好考察监督,及时将轮岗各环节内容及时对外公开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有效推进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挖掘潜能,进一步提高轮岗科学性、实效性。

  (三十一)关于“市场卫士、服务先锋”效应发挥不足的问题。提请班子会讨论研究人事调配问题,科学合理配备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政治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队伍。

  (三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三十三)关于廉政风险点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促进执法人员尽职履职、公平公正、廉洁执法,构建职责清晰、法治规范、科学严谨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三十四)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还应加强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高安市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办法》,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三十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班子成员定期指导和检查挂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做好工作记录保存。

  (三十六)关于防范于未然意识不够强,运用身边案例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的有关通报,防患于未然。二是对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组织人员进行传达学习,深挖问题根源,剖析问题成因,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从思想认识上、流程制度上、监督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努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三不腐”有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5282382,邮政编码:330800,电子邮箱:gascjgj001@163.com。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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