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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总支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11-15 09:20:16  点击:3151  属于:巡视巡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交警大队党总支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5日,巡察组向市交警大队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交警大队党总支高度重视,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局党委的精心指导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行了全面、彻底整改。截至9月底,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问题认领不够主动的问题。将2018年宜春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高安市公安局反馈的问题,以及2019年宜春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整改台账下发各基层党支部,7月底前13个基层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逐一对照,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二)关于工作落实缺乏连续性的问题。一是召开党总支会,研究成立交警大队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纪检督察室,纪检督察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统筹协调、联系汇总以及整改台帐的动态管理和印证材料的收集等工作。二是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反馈问题整改调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三是2021年7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以往巡视巡察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并抓好整改落实。

  (三)关于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了1次警示教育大会。以近年来,对大队干职工违法违纪案例,开展一次全大队干职工、协警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以案说法。二是以城北中队接处警不规范为案件,在中层干部会上通报,各中队自查自纠。三是责令城北、华林山、新街3个中队作检讨。四是纪检督察部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

  (四)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领悟力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提醒。二是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常态化落实。三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有效落实的问题。一是召开总支会,总结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如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四是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每月党建工作计划,结合“三会一课”抓好学习教育。五是责令八景中队党支部写出书面检讨和整改措施。

  (六)关于交通秩序引导成效不够理想的问题。一是6月4日,组织开展“喜迎建党百年华诞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高品高安、法治高安、高安电视台、高安百事通、中国高安、高安在线、高安信息网、圈圈高安等媒体参与。二是为全市所有行政村制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实现全市行政村“一村一栏”全覆盖。三是用高安乡土话制作农村“小喇叭”音频,并由各乡镇督促播放。四是督促各中队每月常态化开展“五进”(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五是城北中队每日有安排警力在行政中心大楼前瑞阳湖地段进行巡逻,并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及违法贴单处罚。

  (七)关于部分安全设施规划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对锦惠中路与锦绣大道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优化配时,将直行道改为直行加左转弯道。

  (八)关于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督促各中队严格落实国省道联勤制度,每月对国省道联勤中队警车巡逻轨迹进行定期通报。二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派出所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两客”和农村面包车隐患清理工作,运作科技手段,将重点车辆纳入查缉布控系统,加大路查路检和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敦促和动员车辆所有人按期进行检测和进行报废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在邓坊路口安装提示牌、爆闪灯、反光柱,在杨圩瑞鑫考场路口安装“黄闪和缓慢通行”提示牌,G320国道杨圩金三角厂路段施划震荡线。四是黄沙岗长沙铺村路口出口路面坡度经现场核实,已经整改到位。太阳S219省道64+350M路段路口没有拓展将进一步核实整改措施,并函告至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五是应急、卫健、交通、交警等单位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联合交通部门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检查,联合城管局组织余土公司召开安全会议并签署责任书。

  (九)关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管理与便民关系的问题。一是近年来,在高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区规划建设发生了质的变化,交通出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对瑞州大桥、新区部分平交路口的开通,提高了城区交通通行率。二是交警部门做好政府参谋,建议相关部门在城区朝阳商贸城、筠泉路城南主体停车场、瑞阳湖公园等11处设立公共停车场。三是交警部门对停车难问题,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对路面停车泊位有增有减,现路面有2076个停车位,在筠泉路新增潮汐停车位22个。四是根据全市交通道路通行情况,对交通拥堵路口(东环路与城南车站、东环与高丰路、锦惠路与瑞州路、永安大道与赤土板路)等53个路口进行优化配时。对朝阳十字路口、瑞州路与锦惠路口、瑞州路与赤土板路口、瑞州路与碧落路口、高安大道与安居路口由原来的对向放行改为单个方向放行。

  (十)关于没有协调处理好服务与惠民关系的问题。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东风”,严把窗口工作人员“招录关”、坚决杜绝“关系户。二是建立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用人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作风考核,打造方便、快捷的违章处理窗口。四是在违处中心现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合理调配其他岗位人员到处理岗工作,为办事人员提供服务。将统计岗和一般程序岗在完成本岗位工作后,把其派到处理岗工作,为办事人员提供服务,优化办事效率。

  (十一)关于没有协调处理好执法与为民关系的问题。一是责令城北中队、八景中队作情况说明。二是责令涉事民警作检讨。三是全大队以案促改,举一反三。纪检督察室联合法制科,加强执法规范化监督检查。

  (十二)关于服务汽运产业着力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业务办理动态化管理,从业务受理源头入手,对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手续齐全的,尽快办理,全面落实“新车注册登记48小时,提档72小时内办理完毕的公开承诺。二是健全《机动车中介管理办法》,对中介组织实行分类管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对扰乱办公秩序和经营秩序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处理,直至取消中介资格,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三)关于服务其他重大工作存在欠缺的问题。一是加大扶志力度和举措,让帮扶对象有脱贫致富的勇气和勤劳实干的行动,争取多几个脱贫致富的典型。二是帮助石脑左家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产业帮扶实现“输血”向“造血”的转变。三是每月对报废车辆信息进行滚动式更新,积极掌握报废车辆信息。四是按照《全市重点驾驶人和农村面包车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方案》与乡镇党委、辖区派出所联动,开展报废车清理工作。五是强化路面管控,积极对接公安部交管局,确保做到对有行驶轨迹的报废面包车及时清理。

  (十四)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一是纪检督察室加大对民警日常执勤执法、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督查力度,做到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二是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大队年内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2次;切实提升民警廉洁从警自觉性,各单位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三是落实单位负责人监管教育责任。四是加大对信访和投诉反映民警违纪违法线索的查处力度。查实一起,从严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十五)关于工会财经手续不齐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已由工会委员担任工会出纳。二是进一步强化财会人员工作责任心,对收取的票据及时签字、做账,做到月清月结。

  (十六)关于票据附件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大队尽快将无商家提供的工作餐附件进行完善。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大队工作餐开支管理。

  (十七)关于存在好人主义的问题。一是要求涉事民警向大队党总支写出书面检讨和整改措施。二是以“摒弃好人主义,弘扬正气促工作”为主题,在大队总支班子成员开展民主生活会,在全大队开展以案促改活动。三是加大民警日常遵规守纪现场督查,严格执行各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纪律约束人。

  (十八)关于议事程序不合规范的问题。一是每次召开总支会前,相关科室将各自需提交党总支会研究的事项向分管领导汇报。二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先由各科室汇报请示事项,并提出建议。三是总支委员组织讨论时,先由分管领导发表意见,再由其他总支委员依次发表意见,最后党总支书记末位表态。

  (十九)关于党建和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一是制定《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建工作责任制》(高公党[2021]14号)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必须指定一名正式干警负责,并将负责党建工作的干警名单报大队政工科备案。

  (二十)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及时组织各党支部党建负责人集中学习《高安市公安局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二是与市局党建办对接,将全大队所有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及时整改类似问题。

  (二十一)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原则坚持不够的问题。一是填写不合格党员登记表。二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不合格党员评议定格。三是由分管领导、所在党支部书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帮带。四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复评定格。

  (二十二)关于“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大队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二是7月底前,大队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补上一堂专题党课。三是对执行党的工作制度打折扣和执行党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领导干部,按照《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建工作责任制》(高公党[2021]14号)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对“三会一课”进行规范,并根据每月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五是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二十三)关于党费缴交不及时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2016〕33号)和高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高组字〔2016〕57号)要求。二是按月及时交纳党费,并做好记录。

  (二十四)关于少数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7月底前,对全大队党员2019年以来交纳党费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欠缴的党费进行追缴。

  (二十五)关于警容警貌不齐的问题。一是自7月12日起,要求全体干职工上班必须着正装。二是纪检督察室加大对民警日常上班纪律作风、环境卫生和警容风纪等方面的现场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处理;对多次被通报的单位负责人约谈。三是将着装、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先评优、提拔重用挂钩。

  (二十六)关于业务能力不精的问题。一是订购一批业务书籍,普及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业务知识测试机制。在大队法制部门每季度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增加基础性业务知识闭卷测试内容,列入考评,倒逼执勤执法人员“要我学”向“我要学”观念转变,提升整体执勤执法知识水平。三是坚持新转入民警到事故处理中队跟班学习制度。让新转入民警在严要求、高标准的工作环境中养成严格、规范执法的良好工作习惯。

  (二十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大队已追缴多支付的工程款。二是加强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单的审核。三是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四是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291909,邮政编码:330800,电子邮箱:492921805@qq.com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总支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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