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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10-28 15:00:53  点击:2559  属于:巡视巡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6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高安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7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移交倾向性共9个,我们细化成具体整改项目共16项。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整改并经审核同意销号的有13项,可在10月底前完成的有1项,可在12月底前完成的有2项。

  扛牢政治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氛围营造,全员参与抓整改。领导班子和各责任股室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成果固化,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部门职能履职尽责存在缺失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一是抓好了理论学习。全局推行“一天读书半小时”制度,每人每天通过“学习强国”或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APP平台自学不少于半小时。党组中心组理论每月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6月份集中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7月份学习了宜春市委书记于秀明在全市“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书记袁和庚在全市在全市“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8月份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相关文章。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的实施方案》《“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学习研讨方案》,成立了司法局学习读书班,通过支部党员活动日、学习读书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了学习。大讨论活动期间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研究并印发了《高安市司法局2020年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高安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奠定了基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向市委专题汇报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并以党组文件抄报市委和市委宣传部。认真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股室签订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注重正面宣传,把握好了信息报道关,到目前为止,所有上报信息无舆请,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按上级要求及时关闭。三是推进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常态化。落实了专人负责,坚持早提醒、晚督促、周通报,稳定活跃度,提高学分率。同时,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依据。

  2.关于“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不主动。”的问题:一是开展新入矫对象集中宣告暨警示教育大会,每月初对上月份的新入矫对象进行常态化集中教育。二是7月29日,利用召开全市司法系统工作会议,组织参会司法所长、律师、法律工作者、机关干部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出并收回摸排表55份,未征集到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安排全市律所、律师学习《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继续要求所有涉黑恶势力案件必须及时到司法局报告备案;安排律所组织律师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执业技能。

  3.关于“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有差距,推动机构、职责、队伍调整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司法局编制情况及人员情况,并向市编委请求增设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组事宜,已批复。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告已通过,将于9月份开始招聘事宜。二是健全了机关管理、机关作风建设、请示报告、保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干部个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消除少数干部职责不明、人浮于事的现象。三是召开了局党组会,一致同意今后新招录的干部一律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工作,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编制被机关占用问题。同时,逐步消化退居二线领导干部占用的基层司法所编制。

  4.关于“司法鉴定监管指导不力。”的问题:高安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清理整顿范围和内容组织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自查排查,形成自查问题清单。高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际岚带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人员到高安匡正司法鉴定中心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核查工作。核查组一行围绕严格准入监管、严格质量监管、严格执业监管三个方面,重点核查“四类外”鉴定执业类别和鉴定人注销情况、公务员违规兼任鉴定人、违规收费、档案管理及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程序等情况,对鉴定的个案进行了抽查,及时通报整改,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局汇报。

  5.关于“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问题:一是聘请1名执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修订和备案审查工作。将群众反映强烈、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较多的单位列为重点对象,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并结合年底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对其进行重点考核监管。二是制定了执法监督考核体系。出台《高安市行政执法检查监测点制度》,随机选取了重点执法领域6家企业作为行政检查监测点,并完成了挂牌,适时监督重点领域执法情况。印发《高安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准备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尚在整改中,2020年12月底整改到位。)

  6.关于“社区矫正落实落地不严。”的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开展新入矫对象集中宣告暨警示教育大会,每月初对上月份的新入矫对象进行常态化集中教育,共有1000多人接受教育。加大抽查力度,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抽查、微信视频共享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掌握思想动态、学习教育、就业安置等情况;二是强化科技监管。在对监管平台日常巡查时,核查手机定位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对象在限定时间到矫正中心接受问询和教育谈话。借助监管平台和科技手段,掌握对象的行踪轨迹,确保了有效监管;三是强化合力监管。通过签订“五管一”监管协议,由乡镇分管干部、司法所干部、社区民警、村社区干部和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矫正小组,落实监督、帮教、管理措施和内容。

  7.关于“法律服务意识和能力不强,全市法律服务队伍人员较少,不能完全实现群众、企业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的问题:挖掘现有资源。开展全市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职律师摸底调查,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库,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尚在整改中,2020年12月底整改到位。)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8.关于“科级干部监督关口前移不到位不到人。”的问题:一是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二是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没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暂行规定》,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四是全局干部已如实填写廉政档案交至局纪检监察室,并由专人保管。五是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对受到纪律处分的三名干部安排了具体的帮扶人,开展“一对一”教育帮扶。中秋国庆节前,通过微信群发送廉政警示讯息,进行廉政温馨提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对“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学习。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火墙,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性。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各项奖金福利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签署发放。

  9.关于“对医患调解处理中心监管缺失。”的问题:8月7日,联合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培训会,各乡镇政法委原、司法所长、优秀调委会主任、医调、交调、校调中心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参会,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市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10.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干部出入境管理制度,今后干部出入境管理将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3名未及时缴交出入证件的干部均在反馈会后已及时将证件上交局政工室集中保管,上交证件均进行了更新登记。对3名出境未报告的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3名干部均表示今后一定遵守干部出入境管理制度。

  11.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资金管理,特别是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项目资金。二是工会禁止超过1000元的支出用现金支票转账。所有票据必须要附上详细的清单。三是所有财务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确认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法人代表审批后,方可入账。财务人员根据局机关日常多发生的不同报销业务,做出报销样本,列出附件明细供大家报销参考。此外,机关干部报销前需仔细向财务人员核实报销内容和手续,防止出现违规报销现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选人用人、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12.关于“领导班子合力不足,执行制度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股室之间的业务交流,在股室之间设立AB岗。二是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四是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进行调整,班子成员互为AB岗,紧密工作联系。

  13.关于“党建与业务不同步,党建工作存在缺失。”的问题:一是及时召开了总支部委员会,在会上传达了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上,要求各支部书记发展党员要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并如实认真填写好发展党员纪实和相关会议记录,党总支部和各支部均明确了会议记录人,向每名会议记录人发了一本《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格式》。二是严肃和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在党总支和各支部换届选举中,坚决杜绝计票员为非党员的情况。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总支部每月月底下发通知,对各支部每月党员集中学习内容进行统一的安排,各支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加强了对老年支部和律师支部规范会议记录的指导,支委会与支部大会一律分开记录。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9月4号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之前,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对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讨论,汪献忠对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认真阅读并把关。民主生活会上认认真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强化。局班子领导每月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等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了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督查指导联系点,三个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三个党支部。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党总支部工作汇报,带头参与并大力支持党建工作,确保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活动顺利开展。六是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采取了结对帮扶教育方式,落实了专人一对一进行结对帮扶教育。(尚在整改中,2020年10月底整改到位。)

  14.关于“选人用人、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已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回避制度,严守选人用人纪律,党组会拟推荐对象一律回避。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已招录公证员2名和公证员助理1名,将缓解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录用人员将签订5年用工合同,严格执行用工合同规定,缓解专业人才留不住,人才流失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抓常抓久,既治标更治本,努力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1.加强督导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全局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谈问题、找差距、寻不足,对还未整改到位的,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办法措施,倒排时间进度,限期整改到位。

  2.适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在政务网站发布及张贴通报等方式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好答复处理、协调督办等工作。

  3.持续抓好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探索建立抓整改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分析查找问题,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集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细化措施,加强督导,集中攻坚,限期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5287124,来信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48栋,电子邮箱:1041409110@qq.com。

  中共高安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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