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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安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04-09 10:12:36  点击:2444  属于:巡视巡察

  中共高安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0日至9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建资金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16日,巡察组向市城建资金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在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办班子成员认真研究、部署、协调、督办各项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解细化为47项整改任务,突出建章立制和建立整改台账,每月实施对账销号,构建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问责到底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理论学思践悟不够,学习浮于表面问题。一是各股室、下属企业目前已开展了三期理论学习,养成了每月一学习习惯,并做好了学习记录。二是办公室初步制定了2021年全年学习计划,2021年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做出具体调整。

  (二)关于结合理论深化改革不够,转型进程缓慢问题。一是11月以来,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共计外出参加培训4次,去南康城发等兄弟单位调研2次,与央企—中国安能集团开展交流1次。二是余土公司完工项目工程款已入账100多万,其他工程款正在加紧催结中。三是瑞盛公司已与南街鹏泰商场签订合同,增加收入18万元。四是其他经营性资产正在加紧建设中,预计2021年初见成效。

  (三)关于资产运营管理有差距问题。一是11月12日已向市政府提交请示报告。12月3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1月5日正式开展清查工作,预计一周左右清查完成。二是已制定出台租金追缴制度,根据制度落实了租金追缴。2020年收缴租金约272万。

  (四)关于扶持企业借款存在较大债权风险问题。一是原则上不对外借款,确因政策需要,必须依据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抄告单,经单位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二是对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每月下发催收通知单,12月收回巴夫洛利息8569166.67元。对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催收力度,并按实际情况收取滞纳金。对无力偿还本息的企业,继续走法律程序。

  (五)关于依法行政意识较弱,越权进行处罚问题。经沟通协调,该处罚是瑞阳新区处罚的,但我办仍然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一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了工程、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专业素养。

  (六)关于未按照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问题。一是支付工程款时都严格按照要求将部分工程款打入施工单位的农民工专户。二是已召开子公司座谈会,宣传宣教农民工工资相关规定。三是11月16日,德高建筑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高安支行签订了农民工代发工资/批量代付业务协议书,规定时间将工资转入该账户。

  (七)关于污染防治政策落实有欠缺问题。一是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子公司,每个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设施已配备齐全,对于裸露堆放的土方已经覆盖固化、绿化,临时道路也进行了硬化,在宣传栏张贴了宣传标语。二是德高建筑公司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扬尘防治等环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并制定了环保工作奖惩机制,进行公示公开。三是余土公司已多次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及余土车队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并定期开展监管检查。

  (八)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经班子会研究讨论,我公司已于10月下发各部门人员分工通知,明确岗位职责。二是在江苏现代咨询公司的指导下,12月已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三是11月2日,中共高安市委已下发文件批准发投集团成立党委,纪委书记将由上级组织任命。四是监审委员会监审范围进一步扩大,从之前的监审工程项目扩充到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事情,监审情况会在班子会上报告研究。

  (九)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难以到位问题。一是现有每个在建项目都安排了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对接,制定细分了工程人员分工表,确保专人专项。二是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现有在建项目仍按原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后续承建项目统一由工程部分管领导负责。

  (十)关于没有帮助下属企业健全管理制度问题。江苏现代已对子公司进行相关指导,并且各子公司已制定相关学习制度、教育制度、薪酬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十一)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问题。一是已下发《关于明确下属子公司管理层人员的通知》,每个子公司都配备了三名或以上人员组成的管理层,重大事项、重要合同,由子公司分管领导提请班子会研究。二是在江苏现代专业指导下,我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监督管理考核制度已经完善。三是余土公司已召开3次班子会专题研究合同签订等事宜,并对已完工的项目工程加强了催收进度,对完工的工程催促项目方十五天内组织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方式结账,及时与项目方沟通,确保在十个工作日内款项入账。已组织余土公司工作人员开展了2次合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合同的拟定、签订程序。

  (十二)关于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11月初已在总公司、子公司、各项目建设工地设立了营商环境意见箱。二是资金拨付流程已公开公示。

  (十三)关于民生实事推进不快,有些项目施工进度较慢问题。经调度,一是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安装耽误了工期。二是负责东区农贸市场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偏少,未按工期时间节点安排,导致施工进度缓慢。现已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员、物力投入程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承诺2021年1月底交付使用。

  (十四)关于工作不够深入,对项目现场情况掌握不全面问题。班子成员已严格落实每月至少2次对分管项目进行调研,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十五)关于党内民主走形式问题。已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在会议召开前,办公室提前收集会议议题,并发放给每位参会领导,让参会领导熟悉每项议题内容,做好发言准备。

  (十六)关于少数“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已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的办法》(高发【2020】10号)文件。二是德高建筑公司办公场所装修事项已按最新文件要求及时上报。

  (十七)关于党课制度与上级规定不一致问题。一是组织了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十月修改的《2020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微党课活动,如四史教育。三是按要求讲好了第四季度党课。

  (十八)关于党费收缴不符合上级要求问题。10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人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制度、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并让组织委员从10月收缴党费开始,收缴时做到党费涉及小数的一律只入不舍,精确到元,并及时做好登记。。

  (十九)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肃问题。10月30日组织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学习《宜春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高直工[2013]11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四双三公示两票决”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入党主要程序及其时间节点关系示意图,让大家熟知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及入党的时间节点。。

  (二十)关于下属单位没有成立决策议事机构问题。一是10月份已下发了《关于明确下属子公司管理层人员的通知》,明确各子公司管理层人员由经理、副经理或主管、会计三人组成,成立议事班子。进一步完善了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议事机制。二是子公司大小事宜需提交议事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总公司监审委员会报告或直接向上级总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后由分管领导以议题的形式提交总公司班子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工程专业队伍建设还有欠缺问题。一是已经组织了一次社会招聘,招聘了5名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了一名为985高校工程类研究生 。二是根据专业已经合理安排了分工,做到专人专岗。

  (二十二)关于组织培训不够问题。一是邀请专家开展了第一期业务讲座,针对财务人员进行了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集中培训。二是10月份以来,融资部分管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已参加由江西省城投协会组织的南昌片区“产业发展及投融资创新”研讨会;工程部已前往外地参加了《新政策、新市场、新机遇、稳投资形势下地方政府项目的谋划与落地及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模式与实践培训班》;办公室人员参加了《“十四五”战略规划、集团管控、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与国有企业授权经营机制改革培训班》等等,员工参加培训覆盖率大幅度提升。

  (二十三)关于对下属企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够问题。一是12月已前往下属子公司进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职工思想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思路》宣讲活动。二是已将督导下属子公司各项工作纳入监审委员会监审范围,由班子成员牵头不定期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三是具体考核制度已制定出来。四是11月初对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党员摸底,发现除高安高铁枢纽营运有限公司有两名党员外,其余子公司未发现有党员。该两名党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且年龄一个57、一个62周岁,党费都在原组织缴纳,活动也在原组织参加。经支部研究,并征求了两名党员的意见,决定他们的组织关系暂不转接,只参加单位及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067683,邮政编码:330800,电子邮箱:1197112443@qq.com

  中共高安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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