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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04-09 10:12:36  点击:2628  属于:巡视巡察

  中共高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20日至9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市委第七轮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意见会,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分析问题,压实了责任,细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股室、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并下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涉及的相关科室主动担责,建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班子及时了解掌握整体整改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二是加强干职工思想理论学习,每季度组织学习交流,干职工人手一本笔记本,记录学习心得。

  (二)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精神学习研究不深,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力度,对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标准,积极向上申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二是进一步督促乡镇建设和日常养护工作,补齐短板,切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三是逐步增加班次满足群众出行。四是对农村公路质量及时验收,严把标准关,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每半年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对基层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一次督察,并进行了通报排名。

  (四)关于党委传导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强化上下联动还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局党委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压实帮扶干部帮扶责任,每月学习扶贫相关知识和会议精神,不定期进行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五)关于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存在差距,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督促高安城市公交公司完成剩余老旧柴油公交车更换新能源车,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公交车使用率达到100%;二是全面加强绿色交通建设,推行节能、环保、绿色的出行方式。

  (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不够扎实,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不够显著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安排客运中队、出租车公司对高铁站和汽车站进行值班值守;二是加大出租车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公布了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查处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行为5起。三是继续加大货车非法改装、不规范装载及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共查处非法改装货车137辆并全部切割恢复原状,不规范装载货车71辆,超限超载运输货车1696辆并全部实施卸载。

  (七)关于行政综合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建立了违章处理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流程,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三是加强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设立了信息中心,成立了非现场执法处理中心,实现了全市非现场执法处理工作零突破,实现了信息共享。

  (八)关于指导县乡村公路测设与竣工验收不到位,推动乡镇村村通公路建设项目留有死角的问题。一是对乡镇等单位相关建设项目进一步进行核查建设任务及标准,确保各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对已完成建设未按时竣工验收的项目逐一排查,完善“一路(桥)一档”,对公路大会战县道升级改造9条路进行土方压实、垫层、水稳层、面层进行层层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九)关于推进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有欠缺的问题。一是超前谋划,对政府重点项目严格倒排工期,按照节点进行施工,到目前为止,瑞州大桥建设工程顺利提前20天完成水面桥梁浇筑,为确保2021年7月建成通车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他项目也正在顺利推进中;二是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分管领导挂点机制,已经履行工程项目进度承诺制,确保推进政府重点工程推进有力。

  (十)关于局机关管理较松散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度,不定期对上班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考勤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对缺勤一次扣罚20元处理;二是对“忙闲不均”的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忙的科室加人,闲的科室减人。

  (十一)关于“怕慢假庸散”问题整治还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加大督查暗访力度。监审科不定时到基层单位督查暗访,发现“怕慢假庸散”问题严肃追责;二是召开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干职工作风建设。

  (十二)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发文流程,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二是分管领导把好发文质量关,转发上级文件要针对我局实际进行完善修改,做到操作性强。

  (十三)关于下属企业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超标准接待来客且有饮酒等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补助已经收缴。二是严格报销审批,实行报账制。严格招待程序,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局财务科已完成下属企业审计工作。

  (十四)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公函使用混乱的问题。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招待程序,杜绝了中队之间的公函接待,秉持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每人每餐20元的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

  (十五)关于城乡公交的班次与运力服务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百姓乘车需求的问题。一是优化城乡公交运行路线布局,已经对各汽运公司运行线路进行调整,不断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满足百姓乘车需求;二是核查高安汽运公司日运行班次不少于《合同》规定的466个班次,日均增加15以上班次疏散旅客,节假日等客流高峰高安汽运公司百姓疏散旅客,满足了运力安排。

  (十六)关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均未设置公开栏,党务政务未公开的问题。已经在机关及15个基层党支部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栏,信息栏。

  (十七)关于付款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实行基层中队食堂开支一律开具税务发票,并附详细购物清单,堵住了监管漏洞。

  (十八)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缺失、处置不合规的问题。针对21辆基层交管站执法车处置不当的问题,我局在2019年12月9日召开党委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市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等待批复;关于瑞通驾校场地和租金的问题,我局在2020年6月28日形成文件报请市政府,将涉及我局经营性店面和闲置资产由国资公司托管,正在核实和待批复中,我局利用利用固定资产登记平台,对固定资产进行网上登记,添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规定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整改中

  (十九)关于个人借款催缴力度不大的问题。针对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和站所欠款,依法依规区分不同情况,已经形成处理方案,并下发了催缴通知单,做到能追则追,该理顺手续的理顺手续,确实无法追缴的,集体研究进行核销。

  (二十)关于公款报销执法车辆违章罚款的问题。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对执法车辆违章罚款一律不予以公款报销,并落实了司机年违章包干制度。

  (二十一)关于局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的协调沟通,定期工作通报,增进相互理解;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民主决策,个人问题坦诚相见,维护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关于党委工作规则变形走样,党管干部原则缺失,班子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务事项的问题。已经严格落实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做到该党委会研究的事项,只召开党委会决定,并在班子联席会上通报。

  (二十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欠缺的问题。已经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走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明确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要求开门见山、红脸出汗,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列入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督促各支部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资料整理归档;三是党委定期到各支部进行督查“三化”建设落实情况,已于12月完成了各支部“三化”建设督查工作。

  (二十五)关于党委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建立,党建指导员履职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挂点到基层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杜绝“两张皮”的现象;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

  (二十六)关于基层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部分党支部撤并党委未作研究的问题。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建立换届提醒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常态化机制,按要求换届选举,规范基层组织设置,进一步激励基层广大党员振奋精神,创先争优。

  (二十七)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流动党员管理缺失的问题。一是参照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规定,把局中层干部满52周岁退职延期到54周岁,并且规定退职不离岗,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根据项目建设工作需要,安排到各项目指挥部去跟踪服务;二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了“一帮一”联系制度,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联系一个流动党员。

  (二十八)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履行发展程序,杜绝程序不规范,记录造假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党员工作,已经组织2次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交流。

  (二十九)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甚至发生党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坚持不懈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政治坚定、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交通干部队伍,确保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因个人原因受党内警告处分或政务记过处分的,扣罚一个月绩效奖励。受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处分的,扣罚两个月绩效奖励,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养成纪律自觉。

  (三十)关于干部推荐程序有时不合规的问题。一是明确了推荐干部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依规进行,干部任命先充分酝酿,听取各方意见,明确拟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方式等内容,会议推荐时,要把推荐程序、职务、任职条件等向与会者讲清楚,充分发挥民主,不搞一言堂。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经过党委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考察、民主测评、公示后再决定干部任免。

  (三十一)关于轮岗制度未落实的问题。一是已于2020年12月完成基层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二是规范了收入分配制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逐步缩小机关与基层同身份编制人员的待遇差距。

  (三十二)关于执行编制文件不严,随意设置内设机构的问题。已经对职能相近的股室,进行合并,撤销了原外宣办、票证科,下一步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新“三定方案”出台,逐步规范执法大队内设机构。

  (三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已经召开2次全体干职工廉政工作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作用,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班子成员挂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并与挂点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确保了压力传导到位。

  (三十四)关于廉政风险点风险评估不及时的问题。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执法公开透明化,全面实施不分地域、不分时间的路面执法方式,有效减少了固定执法被围猎、被买通的风险;同时,加大科技治超力度,构建非现场执法系统,避免人海战术的疲劳性、人为性,建立违章集中处罚中心,减少处罚的不透明、不公开等人为因素不廉洁的风险。

  (三十五)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提前将拟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时间、议题等,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备,必要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员参加集体决策会议。

  (三十六)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了班子会,明确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进行述职,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提醒告诫,尤其是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告诫,促其反省、督其自纠、责其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7068710,来信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金融大厦高安市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jxjt_2008@163.com

  中共高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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